编辑语:新《民促法》细则陆续出台,行业将实现平稳过渡 — 兴业证券 事件: 近一个月来新《民促法》省级配套政策密集出台,截至目前已有辽宁、安 徽、甘肃、天津、云南、湖北、浙江、上海、河北、内蒙古、海南共 11 个省市自治区实现政策落地。 点评: 我们的观点:近一个月来民促法省级配套政策迎来密集出台期,截至目前 已有 11 个省市自治区颁布《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 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内容上看, 颁布《实施意见》的省市均 细化了营 利性、非营利性的配套政策,在学费制度上普遍有所放开有所利好,税收 与优惠土地扶持政策更加明朗,并逐步鼓励民办高校、中职自主化办学。 多个省份对学校划分营利性、非营利性给予了 1-5 年的过渡期,引导已有 学校实现性质选择的平稳过渡,新学校则在设立时就选择不同性质,以更 好实现民促法的分类办学初衷。


目前来看,各省市正通过省级配套政策逐 步实现平稳过渡。我们维持对教育行业“推荐”的评级,推荐公司包括宇 华教育(6169.HK)以及睿见教育(6068. HK),另外 ,睿见教育以及新高 教有望在 3 月份港股通标的调整之际成为新的港股通标的,建议关注。 省级《民促法》配套政策迎来密集出台:自 2017 年 10 月以来,各地方政 府针对民办学校选择营利、非营利办学的配套政策在逐步出台,且近期迎 来了一波密集出台趋势。

截至 2018 年 1 月 10 日,全国已有 11 个省及直 辖市出台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 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部分 省份的《实施意见》在一些 问题中的 规定较国务院的《意见》及其他省份的《实施意见》更为详细,主要在学 费制定、过渡期、税收优惠及土地优惠上有所体现。 制定过渡期制度,推进已有学校向新分类平稳过渡:为了推进已有学校的 办学性质平稳过渡,已经颁布《实施意见》的 11 个省份中有 7 个省份制 定了过渡期制度。其中河北省、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针对已有学校选择 不同办学性质给予了 5 年过渡期,云南省给予了 4 年过渡期,湖北省给予 了 1-3 年过渡期,上海市规定过渡期为 1-2 年。

安徽省规定民办高校过渡 期为 5 年,其他学段由各地市、省直管县决定。 学费制定政策更趋市场化:国务院出台的《意见》规范了民办学校收费政 策,其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通过市场化改革试点逐步实行市场调节 价,具体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具体收费标准由民办学校自主确定。 鼓励自主化办学,放开高等教育多项限制:根据《意见》,11 省均将民办 高校及中职学校的专业设臵及调整权纳入政策,其中 3 省允许教学质量 高、就业有保障的民办高职自主确定招生范围和年度招生计划。

风险提示:
1)、中国教育业竞争激烈;
2)、中国教育政策变动;
3)VIE 架构政策风险。 民办教育顶层政策架构搭建完成:目前我国国家层面的民办教育相关政策文 件包括 1 部法律、1 部行政法规、3 部部门规章。

1 部法律是 2002 年经全国 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促 法》),1 部行政法规是 2016 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 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3 部部门规章分别是 教育部等部门出台的《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学 校监督 管理实施细则》及《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省级《民促法》配套政策迎来密集出台:针对2016年11月7日《民促法》 三审修正案规定的民办学校在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性质上的区分,国务 院出台 了《意见》来细化该区分在分类登记、办学优惠、学费政策等多方面 的具体 措施。

而自 2017 年 10 月以来,各地方政府针对民办学校选择营利、非营利 办学的配套政策也在逐步出台,且近期迎来了一波密集出台趋势。截至 2018 年 1 月 10 日,全国已有 11 个省及直辖市出台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 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部分省份的 《实施意见》在一些问题中的规定较国务院的《意见》及其他省份的 《实施 意见》更为详细,主要在学费制定、过渡期、税收优惠及土地优惠上 有所体 现。

各地学校学费政策制定标准不一,逐渐迈向市场调节趋势:国务院出台的《意 见》规范了民办学校收费政策。《意见》指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通过市 场化改革试点逐步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办 学成本 以及本地公办教育保障程度、民办学校发展情况等因素确定。

营利性 民办学 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民办学校自主确定。可以看 出,营 利性民办学校的学费已经全部采用市场调节政策,而在非营利性学校 的学费 收取政策上,各省还存在一定的自主决策空间。根据我们整理的各省 最新民 办非营利学校学费收取政策,可看出各地宽紧不一的政策差别。

制定过渡期制度,推进已有学校向新分类平稳过渡:为了推进已有学校的办 学性质平稳过渡,已经颁布《实施意见》的 11 个省份中有 7 个省份制定了过渡期制度。

其中河北省、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针对已有学校选择不 同办学 性质给予了 5 年过渡期,云南省给予了 4 年过渡期,湖北省给予了 1-3 年过 渡期,上海市规定过渡期为 1-2 年。安徽省规定民办高校过渡期为 5 年,其 他学段由各地市、省直管县决定。

国家规定民办学校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各省出台税收优惠细则:非营利 性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免税资格认 定后, 免征非营利性收入的企业所得税。民办学校用电、用水、用气、用热 ,执行 与公办学校相同的价格政策。

具体到省级配套方案,其中个别省有在 此基础 上的补充。 各省出台差别化用地政策补充:国家规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公办学校同 等政策,按划拨等方式供应土地。营利性民办学校按国家相应的政策 供给土 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按协议方式供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 改变全 部或者部分土地用途的,政府应当将申请改变用途的土地收回,按时价定价, 重新依法供应。其中个别省有在此基础上的补充。

鼓励自主化办学,放开高等教育多项限制:国务院出台《意见》鼓励民办高 校及中职学校依据国家战略需要完成专业设臵及调整,并针对社会声 誉好、 教学质量高、就业有保障的民办高等职业学校,允许其可在核定的办 学规模 内自主确定招生范围和年度招生计划。

11 省均将民办高校及中职学校的专业 设臵及调整权纳入政策允许范围,其中 3 省允许教学质量高、就业有保障的 民办高等职业院校自主确定招生范围和年度招生计划。 放开民办教育准入机制,法无禁止即可为:11 省均作出规定,社会力量投入 教育,只要是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进入范围或是损害第三方利益、社 会公共 利益、国家安全的领域,政府不得加以限制。 我们的观点:近一个月来民促法省级配套政策迎来密集出台期,截至目前已 有 11 个省市自治区颁布《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的实施意见》。

从内容上看,颁布《实施意见》的省市均细化了民办学校营利 性、非营利性的配套政策,在学费制度上普遍有所放开有所利好,税 收与优 惠土地扶持政策更加明朗,并逐步鼓励民办高校、中职自主化办学。

多个省 份对学校划分营利性、非营利性给予了 1-5 年的过渡期,引导已有学校实现 性质选择的平稳过渡,新学校则在设立时就选择不同性质,以更好实 现民促 法的分类办学初衷。

目前来看,各省市正通过省级配套政策逐步实现 平稳过 渡。我们维持对教育行业“推荐”的评级,推荐公司包括宇华教育(6169.HK) 以及睿见教育(6068.HK),另外,睿见教育以及新高教有望在 3 月份港股通 标的调整之际成为新的港股通标的,建议关注。 风险提示:1)、中国教育业竞争激烈;2)、中国教育政策变动;3)VIE 架构 政策风险。 #行业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