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以下简称《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幼儿园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也是幼儿园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专业标准》研制背景、指导思想、主要特点的深入分析,有助于我们全面理解和深刻把握《专业标准》的核心精神与具体内容,更有助于我们在实践中更好地实施与践行。

  
  一、《专业标准》的研制背景

  《专业标准》是在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国际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趋势的双重推动下研制的,并作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的一项具体措施和紧迫任务而颁布实施。

  (一)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随着《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颁发,各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纷纷出台,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的启动,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正成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不仅需要建设一大批坚实安全的幼儿园,更需要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幼儿园教师队伍。要实现“基本普及”的战略目标,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热切需求,不仅仅意味着入园率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学前教育质量的提升,而其中的关键与核心便是教师队伍专业水平的提升。《专业标准》正是在回应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之需,在加快普及学前教育的新形势下、为保障教育质量和幼儿健康成长而出台的一个重要文件。

  (二)国际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趋势

  1966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提出了教师职业的专业化,以此提升教师地位和实现教师权益。自此,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教师专业化”运动。而在1980年代以后,教师专业化运动追求的目标从教师权益转移到教育质量上。1986 年,美国卡内基教育和经济论坛发表《国家为培养21 世纪的教师做准备》、霍姆斯小组发布《明日的教师》报告,敦促教师专业化水平提高的改革。英国于1984 年成立了教师教育课程鉴定委员会(后来的教师培训署),致力于建立全国范围的教师教育质量标准体系。日本也在70 年代制订了教师专业发展计划,并设立了丰富的激励机制以促使教师投入专业化发展中。

  目前,欧美等国均形成了自己的教师专业发展和评价体系,而教师专业标准体系在教师专业化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从国际经验看,提升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也大多是从教师专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入手的。应和国际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趋势,制定我国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是国际教师专业标准化运动的一部分,共同推动着国际幼儿园教师专业化的进程。

  (三)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紧迫任务

  《教育规划纲要》)指出:“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提高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使教师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这是国家对教师队伍重要性和教师职业地位的确认,也是国家对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呼唤。《教育规划纲要》还指出:“严格执行幼儿园教师资格标准,切实加强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法落实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这是教师专业化队伍建设在学前教育领域中的具体要求,重点是严格执行幼儿园教师资格标准。只有坚持幼儿园教师资格标准,才能确保幼儿园教师队伍的质量,才能实现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化。《若干意见》提出“国家颁布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制定教师专业标准,明确教师专业素质要求,是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将有利于极大地促进我国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建立教师专业标准体系,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对于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总的来说,无论是从促进教师的专业化,还是从提升教师的教育质量来说,《专业标准》都能够起到重要的指引和支撑作用。“教师专业标准的意义在于它是选拔教师的依据,是培训教师的指南,是评价教师的尺度,是引领教师自身发展的导向,还是提高整个教师队伍素质和水平的依据。”面对当前我国幼儿园教师队伍水平、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制定《专业标准》指引教师教育和教师专业发展与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成为当务之急。

  二、《专业标准》的指导思想

  《专业标准》是广大学前教育研究者、幼教行政管理人员、学前师资培养培训者、一线园长和教师等人员共同研究的成果。《专业标准》在研制过程中始终坚持和体现了以下指导思想。

  (一)专业导向,师德为先

  幼儿园教师是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职责的专业人员,需具有特定的专业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态度、专业的教育知识和技能。因此,《专业标准》奉行明确的专业导向,坚持严格的职业道德规范,明确规定幼儿园教师从事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必须达到的基本专业要求。

  (二)基本规范,前瞻引领

  《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规定的是幼儿园教师必须达到的基本专业素养和教师开展保教活动的基本规范,同时是引领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能够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方向性的指引和导航。幼儿园教师应按标准中所提出的专业要求,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三)全面要求,突出重点

  《专业标准》将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三方面作为幼儿园教师必备的基本素质与条件,尤其注重专业理念与师德,认为它是整个《专业标准》的灵魂与核心。《专业标准》强调合格的幼儿园教师必须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必须关爱幼儿,尊重幼儿,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同时,《专业标准》对当前社会反映的、教师专业意识或行为中的薄弱、不足方面,予以了关注与强调。

  (四)共同准则,体现独特

  《专业标准》既要充分反映教师职业所应具有的普遍性专业特点,同时又要适应幼儿身心发展需求和幼儿园阶段教育的特殊性,充分体现幼儿园教师素质的独特性,因此特别强调幼儿园教师要保教结合,适宜安排幼儿的一日生活;重视环境和游戏对幼儿发展的独特价值,积极支持与引导幼儿游戏,将教育灵活地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和活动中。

  (五)立足国情,国际视野

  《专业标准》是引领我国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因此要充分考虑满足我国社会和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需求,并充分考虑我国国情与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现状,同时要积极分析与借鉴国际上有关儿童发展、教育改革,特别是教师专业标准和专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以制定更加符合世界教育改革与教师专业发展趋势、又适合我国国情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

  三、《专业标准》的基本特点

  《专业标准》的基本内容构架包含了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3 个维度、14 个领域、62 条基本要求,整个框架结构与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基本一致,但在具体内容上有所不同,尤其在专业能力方面,充分体现了幼儿园教育的突出特点和保教工作的基本任务,特别强调了幼儿园教师所必须具备的良好环境的创设与利用、幼儿一日生活的合理组织与保育、游戏活动的支持与引导、教育活动的恰当计划与实施能力等。在基本要求层面,更是充分反映了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的专业态度、知识与能力。如,特别强调了幼儿园教师要将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要掌握和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年龄特点和个体特点,重视生活对幼儿健康成长的重要价值,重视环境和游戏对幼儿发展的独特作用,掌握幼儿园环境创设、一日生活安排、游戏与教育活动、班级管理的知识与方法等。总的来说,《专业标准》具有以下突出特点:

  (一)对幼儿园教师的师德与专业态度提出了特别要求

  师德与专业态度是教师职业的基准线。尤其幼儿园教师的教育对象是身心发展迅速、可塑性大、同时易受伤害的幼儿,更需要师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热爱幼儿,并能给予幼儿精心呵护和教育培养的教师。

  (二)要求幼儿园教师高度重视幼儿的生命与健康

  充分考虑幼儿发展的身心特点和社会对幼儿安全与健康的热切关注,《专业标准》明确提出要高度重视幼儿的生命与健康,并从专业态度、知识和能力三个层面相互呼应,全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如教师要将保护幼儿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熟知幼儿园的安全应急预案,掌握意外事故和危险情况下幼儿安全防护与救助的基本方法;能有效保护幼儿,危险情况下优先救护幼儿。

  (三)充分体现幼儿园保教结合的基本特点

  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需要决定了保教结合是幼儿园教育的基本原则,也是对幼儿园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专业标准》明确提出要“注重保教结合”,不仅将“一日生活的组织与保育”作为重要的专项领域要求,而且对教师提出了多项具体要求,如要能合理安排和组织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科学照料幼儿的日常生活,将教育灵活地渗透到一日生活中;能充分利用一日生活中的各种教育契机,对幼儿进行随机教育,以将保教结合原则落到实处。

  (四)强调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教育实践能力是教师对幼儿施以积极影响、引导幼儿发展的基础。《专业标准》对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的教育教学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强调幼儿园教师要具有观察了解幼儿、掌握不同年龄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个体差异的能力;要具有环境的创设与利用、一日生活的组织与保育、游戏的支持与引导、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对儿童的激励与评价等基本专业能力;能根据幼儿的特点和需要,给予适宜的指导,并能引发和支持幼儿的主动活动,引导幼儿在游戏活动中获得多方面的发展。

  (五)重视幼儿园教师的反思与自主专业发展能力

  《专业标准》强调幼儿园教师要具有不断进行专业化学习、实践、反思和提高的意识与能力。这既是现代社会发展、教育改革对教师的必然要求,也是幼儿教师不断成长的必然要求。《专业标准》特别在“基本理念”和“专业能力”中均提出了对教师反思与自主发展的要求,明确指出幼儿园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应“主动收集分析相关信息,并不断进行反思,改进保教工作”;同时,应制订个人专业发展规划,通过不断的学习、实践、反思,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从而为学前教育质量的提升和幼儿一生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