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在其官网发布《教育部关于简政便民优化服务 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对涉及教师资格认定、因病休学、申请举办中外合作办学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相关认定材料、程序或被简化。

>>教师资格认定

具体来看,对于教师资格认定问题,征求意见稿对《<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10号)提出以下三条修改意见:

屏幕快照 2019-03-22 上午9.59.14.png

屏幕快照 2019-03-22 上午9.53.46.png

从表格中可以看出,经过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及材料都将被简化,以往需要申请人准备提交的多项材料,修改后只需提交未通过电子信息比对的相关材料即可。

此外,修改后,材料中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只需提交原件,不再需要提交复印件,且不再需要提供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

>>因病休学

屏幕快照 2019-03-22 上午10.23.35.png

从表格中可以看出,修改后,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因病休学,可无需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此外,修改前,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学生须具备“指定医疗单位的证明”,修改后持“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即可。

>>申请举办中外合作办学

屏幕快照 2019-03-22 上午10.23.56.png

从表格中可以看出,修改后多项材料无需再提交,认定材料相对简化。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要求的4部规章予以废止:

  • 《社会力量办学印章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公安部令第17号)

  • 《教育督导暂行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5号)

  • 《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3号)

  • 《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11号)

    附:

    美国、日本及德国这样的发达国家中,想要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必须在修学期间学习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等基础知识,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日本想要成为教师的学生,必须修读教师教育相关专业,在大学里完成教育的本质、教育的目的、教师的职业发展、教育的技术和方法等课程,并获得学分,才具备了申请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必要条件之一。

    德国也很重视师范生的质量。对于取得本科学位的师范生,德国会进行“第一次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检验学生在学校的学习效果。“第一次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是检验师范生在进行专业学习后,能否进入见习学校的关键。

    以巴伐利亚州为例,该州第一次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的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其中高等教育阶段修习结束时,学生的学习成绩及最终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第一次教师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且师范生需要通过前者的考核后,才能取得参加第一次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的资格。因此德国师范生不仅重视教师资格证的考试成绩,还很重视在修学阶段的学习成绩[1]。

    当然,你也可以跳过“第一次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那就是修读硕士学位。对学历要求更高。

    timg.jpg

    德国和美国相似,由各州制定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规章。如《巴伐利亚州教师教育法》规定,由州文教部下属的教师资格考试局,负责所有与教师资格证书有关的考试事务。

    在美国,政府会用入学和毕业的两次检定,保证“准教师”的质量。

    美国的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分为两大层次[2]:一是州层面的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二是国家层面的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其中州一级的教师资格认证,才是美国各州教师进入教职的主要通道

    州级别教师资格证又分为两个类别:传统型教师资格认证和选择性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又称“特殊教师资格证书”)。美国K12公立学校教师,多是进行州级层面的传统型教师资格认证。选择性教师资格认证主要是社会人士转教师的认证方式。

    传统型教资认证制度的认证对象,以高等教育机构所培养的毕业生为主。想在某州公立学校任教的人,必须参加该州举行的教师资格考评,以鉴定申请者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从事教职的知能。

    整体而言,要获得州级教师资格证书,申请者必须通过三个阶段的教师资格鉴定。其中前两个阶段就对“准教师”进行了严格筛选。它们分别是“入学检定”和“初任教师资格检定”。第三阶段“续任证书检定”将在后文提到。

    “入学检定”规定,想要修读教师教育相关专业的学生,必须通过在阅读、写作、数学等方面的基本能力检定,检验合格,才能修读师范专业;而初任教师资格检定”规定,学生在教师教育相关专业毕业后,才可通过成绩单及一般知识、教学知识、任教学科学识的资格检定,向各州的主管部门申请初任证书。而初任教师资格认证,只是能让应届生走入实际课堂罢了。进了学校,也并不代表能像传统中国学校那样一劳永逸。

    除了高标准的专业和学历要求,超长的实践时间硬标准,成为了连接高校与实际课堂的纽带。实习不仅能在传统意义上加深新老师的实践能力,还意味着让这些“准老师”们作出真正的选择。

    发达国家教资认证周期长,实习期是关键考察点

    以日本为例,师范生要取得教师资格,必须经历“修课程——得学分——实习——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几个阶段。师范生在学校修得学分后,还必须在对应学段(如小学语文、初中数学)有一段时间的实习。虽然日本和中国一样,只进行一次教师资格认证考试,但深刻的实习经历,能让即将步入教师行业的师范生们,作出真正的抉择。

    一旦决定,便是投入一辈子的事业。

    通过一段时间的实习,申请者可能会有日后不想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况,放弃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这样不仅能节省社会资源,为日后教师资格证后续的管理减负,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和忠诚性;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申请者也可能会发现自己并不适合执教此科目,从而选择执教另外的学科。实习,能够让申请者尽早地发掘自己真正擅长的执教科目。

    在德国这样一个重视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国家,教育实习时间长,已是不言而喻。德国在师范生见习方面,考核比重很大。总的来说,要在德国取得教师资格,得经历以下几个阶段:

    德国.JPG

    德国教师资格认证阶段

    教育见习连接着高校和各地中小学,是一位教师从幼稚走向成熟,从懵懂走向老练的关键一步。德国成体系的见习,能让新老师在一定时间内得到最大程度上的成长。

    在获得第一次教师资格证书,确认修学达标后,德国师范生会进行教育见习。见习期的安排也是由各州文教部安排。

    进入见习阶段,各州文教部对师范生进行筛选,并会参考见习教师的意向、从教学科及能力,将见习教师分配至见习学校。各见习学校负责指导教师,并给予评价。见习一般持续12-24个月,各州规定不同

    除此之外,德国的教师见习是体系化的,一般由三个阶段组成,分别是定向阶段、独立教学阶段和考试阶段[3]

    第一个阶段旨在引导见习教师适应教师角色,并帮助其对未来学校类型和教学阶段进行定向;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最大程度上发展教师专业技能,发展其独立教学的能力及职业素养;第三阶段是考试阶段,考试时间一般持续3-6个月。考试形式包括课堂教学、口试、笔试等多种形式。

    相比德国,美国对实习经验的要求,则体现在证书认证的标准上。

    在美国,对准教师的实习要求,基本都体现在两次州传统师资认证中。上文提到,师范生要获得州级教师资格证书,必须通过三个阶段的教师资格检定:入学检定、初任教师资格检定,以及续任证书检定

    美国阶段.JPG

    美国教师资格认证阶段

    而后两者,初级教师资格认证和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证,是州传统师资认证的关键节点,对教学实习有着明确要求。

    美国各州的初级教师评价,注重教师专业类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考察,既要教师掌握通识知识、教学技能,又要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教育实践时间,每个州在评定初级教师资格时,规定是不一样的。各州规定从8周到16周不等。不过大部分州(45/50)都要求,教师在正式进入学校任教前,必须具备实践经验[4]。

    美国初级教育实习的规定.JPG

    图源:美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及其效应研究

    初级教师证书有效期为5-6年,在证书失效前,鲜肉教师得进行第二次检定,即“续任教师检定”。一般而言,申请者通过第一阶段的检测,经历一段时间的教学实践后,都要接受第二阶段的检定。第二阶段检定内容主要在于实际课堂教学表现、教龄等方面。各州特别重视教龄,一般必须是2-3年教龄的教师,才可参加第二次检定。某些州甚至规定申请者必须具有硕士学位,或修完规定的进修学分,才能拿到续任资格。

    美国续任资格.jpg

    图源:美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及其效应研究

    先前美国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证是终身有效的,不过现在美国的教师资格认证正在打破“终身制”,如加州要求每五年更新一次。为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越来越多的州也开始对教师资格证进行层级和阶段划分,不同层次或阶段的证书代表着不同的专业能力、地位角色与社会公信力。教师为取得更进一步的证书,必须不断进修,加强自己的专业能力。

    这也体现了发达国家教师资格认证的一个趋势,那就是考核难度不小,且要求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任重道远,资格认证像打怪升级

    日本将小学、初中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分为三类,每一类对申请者的学历,及其在校期间所需修满的最低学分要求都是不同的。准教师在经过修学、实习等步骤后,才能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获取正式任教资格

    日本教资分类.JPG

    日本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分类;图源:日本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对我国的启示

    1945年5月,《教师资格法》正式颁布,确立了日本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教师资格考试每年一次,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考核包含四个方面:笔试、性格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和面试。通过初试者可参加复试。复试考核包括四个方面:笔试,考察教育技能、教育方法方面的专业知识;书写,考察文字书写规范程度;写作,要求应试者根据给出的题目即兴发挥,考察写作能力;最后是专业知识考核,主要是对应试者所掌握的专业知识进行考察[5]。

    日本中小学教师的教师资格证每10年更新一次。2009年4月,日本开始实施“教师资格证书更新”制度,依照法律规定,在职教师在资格证书期满前两年,必须完成30个小时的“更新讲座”学习。而举办“更新讲座”的机构,必须经过文部科学省(日本中央政府行政机关之一)资格认定。2009年4月至2011年3月,先后有93898名教师完成了教师资格证书更新进修,占应参加总数的99.38%,而未参加资格证书更新进修的590名教师,其教师资格证书自动失效,其中492名教师在规定时间内辞去教师职位[6]。

    日本的教师认证制度虽也类似于我国的“一考定终身”,但更新制度体现了对教师继续教育的要求

    相较于日本,德国的两次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可谓是“道远且艰”。两次教师资格考试中间,夹着一段长长的见习期。

    德国第一次教师资格证考试包含论文、笔试、口试及校外实习等几个部分。考试评价结果分为六个等级,1.0代表非常好,2.0代表好,3.0代表满意,4.0代表合格,5.0代表有所欠缺,6.0代表不足。最终成绩达4.0及以上,则表示通过第一次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若师范生单项或总分未达要求,则需在两年内重新参加考试。

    德国见习教师在见习期将要结束时,需要参加第二次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第二次考试的目的在于考核见习教师是否具备了成为正式教师所需必备的知识与能力。各州有针对性的法规,规范第二次国家教师资格证书的颁发。从组成部分上说,包含学术论文写作、教学实践活动及口试几大部分。

    第二次考试评价也分六个等级,单项得分及总分均达4分或以上,才能通过第二次考试。若未通过,则需延长见习期限,约六个月后再进行考试。

    不过好在德国教师认证是“一劳永逸”,见习教师完成见习期服务,并通过第二次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后,就获得了完全的教师资格。两至三年从教后认证为终身教师,享受公务员工资和待遇。

    捕获.JPG

    日本、德国、美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过程简介

    那么问题来了,日美德的教师都是正儿八经师范专业出来的吗?是否有社会人士当老师的存在呢?——答案是肯定的。这就不得不提到这些国家的补充性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了。

    补充性教师资格认证制度

    虽然各个国家的规定不一,但许多国家都会有补充性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满足这一方面的特殊需求。

    如日本的教师资格证书其实有三类:普通资格证书、特别资格证书和临时资格证书。普通资格证书是我们以上提到的,正规师范生成为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证;特别资格证书,是日本单独增设,鼓励社会人士成为教师的资格认证;临时资格证书,则是为师资短缺等情况特设的认证制度。后两者认证方式与前者不尽相同。

    适用范围上,特殊资格证书和临时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且仅在颁发证书的都道府县有效[7]。

    美国州级层面的教师认证,除了我们上述的传统型教资认证,还有为满足特殊需要的选择性教师资格认证制度

    选择性教师资格认证是基于一些特殊目的,如协助社会进行职业转换、提升教师素质、补充师资不足,而进行的另一套师资认证。其申请资格、学习课程、专业知能考评、服务年限、义务,均有异于传统意义上的认证制度[8]。

    发达国家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发展趋势

    世界上最早的教师训练机构,虽然是由法国人拉萨尔于1684年在法国兰斯创办的,但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却是140多年后由美国最先提出和实施的。1825年,美国俄亥俄州在世界上最先对教师进行考核,通过者由教育主管部门颁发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由此诞生。随后,该制度开始在西方国家和世界其他地区陆续实施[9]。

    发展至今,发达国家的教师资格证制度发展,呈现出这样一些共同趋势[10]:

    1. 教师的起点学历在大学以上;

    2. 采用临时教师证书制度,应对师资短缺问题;

    3. 对教师资格证做出了分级和定期更新的规定,体现教师专业化的思想;

    4. 其他质量保障制度(如教师继续教育)并用,提高教师资格制度的效力;

    5. 教师资格检定的着重点和方式发生变化(如重视教师实践能力),体现教师教育理念的改变。

    如英、美、法、德等发达国家重视对教学专业能力的要求,因而强调教师的试用制度。学历要求、资格考试和教师试用这三方面内容,既是教师资格证书检定制度的三个方面,又体现出教师资格证书发展的不同阶段,即由单纯的学历要求,发展到资格考试,再走向重视教学实践能力的高级阶段。

    1553072850161840.jpg

    教师资格认证历史发展阶段;如今的教师资格认证越来越向教学实践能力靠拢。

    相较发达国家呈阶段、呈体系的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我国不限专业、“一考定终身”的教资认证制度未免是显得简单粗暴了些。

    不过与严格漫长的认证过程成正比的,是这些国家中小学教师的任职待遇。美国公立中小学教师属地方政府雇员,日本中小学教师属地方性公务员,德国教师也属于公务员性质。与他们相比,我国教师并不属于公务员。虽然国家提倡教师工资不得低于地方公务员,但现实情况很难实现。待遇得不到提高,又怎能去要求提高教师资格认证的标准呢?

    在教师资格认证不能起到良好筛选作用的情况下,我国教师入职的关键筛选点其实在于学校。学校优良各异,资源分配不均,招教师的标准也就不尽相同。学校差异导致师资差异,马太效应就此产生。

    所以为了国家教师资格证的认证功能不再被架空,提高教师资格认证难度,成为促进教育公平的必要之举。而要提高认证难度,教师待遇又是一个不得不谈的话题。

    由此可见,我国教师资格认证体系,无论是从证书类别设置,还是资格认证考核上,都有值得改进的地方。虽然基于我国基本国情,教师资格认证体系还相对简单,但这绝不应该成为不法分子制假、贩假的理由和借口。提高认证门槛、增加证书等级和类别,相应提高欠发达地区公立中小学教师的待遇,将能从一方面更好地激励教师实现专业成长。

     

    参考文献:

    [1][3]覃丽君.德国教师教育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2014.

    [2][4][8]秦立霞.美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及其效应研究[D].西安:陕西师范大学.2008.

    [5][7]林梓.日本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对我国的启示[D].上海:上海师范大学.2018.

    [6]孙百才.日本:教师资格证书定期更新[N].中国教育报,2013-3-29.

    [9][10]李广平.从国际教师资格制度的发展趋势看我国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完善[J].外国教育研究,2004(3):4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