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其当年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等均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蓝鲸教育4月3日讯,近日,山西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次。凡年度内出现违反教师法、教师师德承诺书及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中有关禁令的教师,无论情节轻重,均应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教师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与所在单位年度全员考核和绩效挂钩。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其当年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等均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且5年内禁止参与各类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评模表彰、导师遴选、出国深造等。
《通知》显示,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学起,各学校(单位)、院系为所有符合建档范围的人员建立相应的师德档案,且学校(单位)临时聘用的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也应签订承诺书并建立师德档案。
值得注意的是,从2020年起,教育系统组织开展的各类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评模表彰、导师遴选、出国深造等均需提交师德档案。
《通知》指出,教师师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师德承诺书和师德考核记录,每学年填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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