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至2018年,是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伟大决策、开始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进程的40年,也是中国民办教育崛起、新生、探索、成长的近40年。

民办教育发展阶段

1、萌芽阶段(1977-1982年)

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有大批知青想上学读书,但没有条件。这时,有一批退休的老教师就出来办夜校,这就是中国民办教育的萌芽。到1982年,出现了北京自修大学、长沙东风业余大学、北京中华社会大学等民办大学。同时,其他类型的民办教育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尽管如此,由于民办教育在国家教育体制内无“名份”,发展举步维艰,得不到社会的认可,得不到政府的支持,民办大学只能“挂靠”生存。

2、发展阶段(1983-1992年)

从1983开始,民办教育进入稳步发展阶段,这时的民办学校都是租房、小投入的学校。

1992年,dengxiaoping的南巡讲话,对民办教育起到了促进作用。同年,四川都江堰市成立了一个新的民办学校,投入高达300万元,这是中国第一所大规模投入的民办学校。之后光华、南洋相继成立,至此,民办教育进入繁荣阶段。

3、繁荣阶段(1993-2002年)

1993年至2002年是中国民办教育快速发展阶段,出现了初步繁荣。

2002年12月28日,中国民办教育第一步专门的法律《民办教育促进法》出台,这意味着中国民办教育进入了另一个高点——法治的轨道。

4、调整阶段(2003-2016年)

2003年到2016年,是民办教育调整阶段。这漫长的13年,民办教育虽然风起云涌,但还是在稳步发展的。

2004年3月5日《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出台,却给民办教育带来了一股寒流。原因有二:允许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 举办者获得的合理回报有了大量的限制条款。之后,大量的民办教育萎缩、倒闭,包括教育集团。比如:光华教育集团严重萎缩,南洋教育集团倒闭等。

2010年7月29日出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2010-2020》,重新定位了民办教育。但影响最大的是2016年11月7日出台的《新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了分类管理,民办教育开启了新的征程,正式进入分管阶段。

5、分管阶段(2017年至今)

2017年9月1日正式实施《新民办教育促进法》,开始了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旅程……

民办教育的角色演化

随着民办教育不断的发展,民办教育所扮演的角色也在不断的演化。

1、办学补充

1987年7月8日《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第三条:“社会力量办学是我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办学的补充。”由于公办学校的学位不够、服务单一,国家对教育经费投入不足,这时要民办学校来提供学位、增加服务,社会资金来补充经费。

2、组成部分

2002年12月28日《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条:“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社会发展必然从单一向多元发展,教育也必然从单一向多元发展,所以民办教育必然是多元当中的一元,这时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共生共长、差异发展、提供选择。

3、增长点和促改力量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四十三条:“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公办教育保障基础教育,民办教育促进教育改革发展,是教育的改革试验田,更是办出了质量和特色。这时民办教育要注重内涵,优质发展,彰显特色,积极创新。

2018年是民办教育发展40周年,也是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的关键之年,中国民办教育西湖论坛也在5月25日-27日如约而至。分类管理的改革开创了民办教育发展的新时代,面对分类管理的新格局,民办教育人将如何应对新挑战?适逢民办教育重要的历史时刻,西湖论坛组委会诚邀各位新老朋友莅临交流,共襄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