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山东省教育厅印发了新修订的《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在中小学和幼儿园增设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幼儿园与小学实行统一的结构比例标准,并扩大和完善了中小学岗位设置适用范围,进一步化解中小学和幼儿园岗位管理方面的突出矛盾,提高人事管理工作质量和效能。

山东在中小学和幼儿园增设了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合山东省实际,将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分别确定为3%、2%、1%、1%,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包括正高级和副高级)分别达到了33%、22%、11%、11%,并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后,须在一线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脱离教学科研岗位的,不再聘用。

山东改变了原来幼儿园专业技术岗位按照小学岗位结构比例下限设置的办法,将幼儿园与小学实行统一的结构比例标准,将极大缓解当前幼儿园教师岗位评聘矛盾,拓展幼儿园教师的职业发展空间,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从事幼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