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各级政府在教育经费中按不低于8%的比例列支教育信息化经费”,2018年、2019年全国基础教育信息化经费超过3500亿元。据公开资料统计,2019年度平均每个信息化项目上的投入在300万左右。

建议:

一、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统一监管。为避免行政监督主体的多元化格局导致招标管理出现政出多门、政令不一、管理缺位等问题,可以构建一个行政监督与招标投标交易相分离的教育信息化专业监督管理体制,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平台,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公开。

二、完善现有规章体系,明晰责权。针对虚假招标、围标、串标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明确管理规定,明确认定标准,并出台相应的处理办法。

三、规范专家入库的准入机制,加快电子评标的推广工作。针对一些地方教育信息化专家少、评标麻烦等问题,建议建立网络评标系统,以实现专家网上报名到备案、评审的全过程管理,规范评标专家的评标程序和行为,实现专家评审的公开透明、高效廉洁,同时也能方便优质专家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

四、对一些面对多个学校层面的项目,建议采取二次招标的方式。政府可以先统一要求,通过招标选择2-3家中标企业,然后再由学校应用方选择其中的一家中标企业开展建设。这样可以避免政府招标方和学校应用方脱节的问题,也避免恶性低价中标。

五、重视教育信息化技术标准的研发应用。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厅要重视教育信息化行业(地方)标准的建设,同时,对已有的教育信息化技术标准在项目招标时,要积极应用推广,从而保证项目的质量和政府投资的效益。